現在的我,其實過的真的算不錯

對於過去,心理已不常再去想

”他”也真的很少想到了

或許我該感謝某些人,是吧!

更該感謝的是時間,三年的時間還真長

讓人真的可以遺忘了

遺忘不再是個名詞,是個動詞

一個人似乎沒有想像中的差

呵呵

我喜歡

一個人的白天

二個人的黑夜

有沒有想過,為什麼黑夜要是二個人

也許就是因為夜太黑,怕人們迷失

所以需要多另一個人陪

也訐就是因為夜太長,怕人們寂寞

所以需要多另一個人陪

我喜歡一個人的白天

那會讓我真的感覺到輕鬆

看著窗外的溫暖陽光

看看書

聽著我喜歡的Bassa Nova

那是一種愜意的感覺

人生也許就是該這樣

我喜歡那種,人生偷得半日閒的感覺

何必讓自已過的太過庸庸碌碌

何必讓自己管太多是是非非,紛紛擾擾

是時候停下腳步,過過屬於你自己的人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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