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的我,其實過的真的算不錯
對於過去,心理已不常再去想
”他”也真的很少想到了
或許我該感謝某些人,是吧!
更該感謝的是時間,三年的時間還真長
讓人真的可以遺忘了
遺忘不再是個名詞,是個動詞
一個人似乎沒有想像中的差
呵呵
我喜歡
一個人的白天
二個人的黑夜
有沒有想過,為什麼黑夜要是二個人
也許就是因為夜太黑,怕人們迷失
所以需要多另一個人陪
也訐就是因為夜太長,怕人們寂寞
所以需要多另一個人陪
我喜歡一個人的白天
那會讓我真的感覺到輕鬆
看著窗外的溫暖陽光
看看書
聽著我喜歡的Bassa Nova
那是一種愜意的感覺
人生也許就是該這樣
我喜歡那種,人生偷得半日閒的感覺
何必讓自已過的太過庸庸碌碌
何必讓自己管太多是是非非,紛紛擾擾
是時候停下腳步,過過屬於你自己的人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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